地方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招考 > 报考指导 > 2017年省公务员面试作答要求:五大监督手段

2017年省公务员面试作答要求:五大监督手段

2017-05-15 15:09:23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权力必须制约和监督。在当今的社会,行政机关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都关系着群众的贴身利益。在公务员的面试中,有一类题目往往是通过对政府行为谈看法,来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和知识。谈看法首先是谈基本的评价,评价的角度可以是正面支持,也可以是建设性的反对。在对政府行为作出评价的同时,考生还必须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提出建议,其中最常用的的一个角度就是加强监督。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制约行政权力的永恒话题,也是现代社会国家的基本常识。我国监督行政权力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华图教育在此一一进行讲解。

第一:行政层级监督,也就是上级部门对于下级部门的监督。这也是我国监督体制中最常见最有效的监督形式。这种监督方式来源于《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为地方政府构成部分的部门行政机关,既要受到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也要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也有一些部门只受到上级部门的监督,这类机关往往被称作中央直属结构,比如国税,海关等。层级监督的主要方式包括执法情况统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受理行政复议等方式。而监督的内容全面而丰富,既包括工作业务的监督,也包括依法行政的监督,也包括人事任免的监督。总之,层级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方式之一。

第二: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一种专门的行政监督。是审计机关对于行政机关的专业监督。他所依据的是《审计法》。审计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情况。对象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组织。对于发现违纪违法的情况既可以在自己职权的范围内做出处理和处罚。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意见。审计监督对于政府的财物收支平衡和合理利用有重大的作用。

第三: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中国重要的制度。监察主要由监察部门行使。监督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主要的监督内容是行政机关作为和不作为的合法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是否违纪违法。对于违纪违法既可以自己做出处罚,也可以向监察对象的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对于涉嫌犯罪的还可以提交司法机关。

第四:人大监督。人大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是中国宪政体制的重要部门。人大对于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罢免的权力,能够撤销本级政府的重要决定,能够撤销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工作事项,有权力审查本级政府的工作情况。人大作为人民的代表,其监督方式是最有力度的方式之一。

第五:司法监督。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在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面前,任何机关和人员都要依法办事。所有公民对于行政机关的作为和不作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者要求履行某种义务,确认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监督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制度。

总之,有效的监督行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华图教育老师建议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对于如何监督,可以从这几个角度阐述,丰富答题的内容。

相关内容推荐

(编辑:Cindy)
华图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