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5 09:08:1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法之物权的登记》,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登记的权利人转让其不动产权利或在不动产之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而办理的登记。
2.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指对现实登记的权利的正确性提出异议而进行的登记。
《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请求权而作的提前登记。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 |||
国考 备考策略 |
国考 问答百科 |
各部委 职位分析 |
万人 模考大赛 |
相关内容推荐: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 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国家公务员考试答题须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名单 国家公务员面试技巧 国家公务员面试礼仪 国家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国家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