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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2)

2016-06-15 09:36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a/szyf/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详情如下,各地要立足本地“十三五”时期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级开展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合理编制年度招募计划。要着重加强对当前或未来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征集,招募计划适当向辖区内的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

  三、加强人员培养和使用

  (一)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各地要建立“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自2016年起在全国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由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培训班。具体培训和资金管理办法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后,我省另行研究制定。

  (二)实施岗位成长培养计划。各地要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要结合岗位制定专门的成长培养计划,明确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三支一扶”人员作用,促进其在实践中成长成才。要积极创造条件,扶持有相应能力和意愿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带动基层群众兴业致富。县级“三支一扶”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人员的乡镇从“三支一扶”人员中择优选拔1-2人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一)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新招募的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2015年招募且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自2016年9月1日起也提高到上述标准。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按月足额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不得降低生活补贴标准。在上级补助经费尚未到位前,各县(市)财政要先行垫支发放,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正常发放。

  (二)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大其他保障力度。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强化人员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三支一扶”人员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按时缴纳党费、团费。县级“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省辖市汇总后报省 “三支一扶”办备案,省直管县(市)直接报省 “三支一扶”办备案。完善考核制度,强化日常表现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培养、使用挂钩。加强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和更新工作。

  (二)完善日常服务。各地“三支一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户口、人事档案保管工作,户口可由指定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接收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及时将其户口、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单位;暂未就业的,原则上转回原籍。“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要及时为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三)做好证书发放管理。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是服务期满人员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统一格式和编码,由省 “三支一扶”办统一制作、加盖印章并发放。省“三支一扶”办按规定做好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编辑:wa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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