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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旅游管理专业知识: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途径

2016-02-10 08:43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a/szyf/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本文是三支一扶旅游管理专业知识: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途径,主要介绍了旅游投诉应当符合的情况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具体请看正文内容。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机构包括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

  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2)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4)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5)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6)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编辑:he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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