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三支一扶
【导读】2015河北三支一扶考试招聘1000人,为做好河北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管理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加强“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建设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履行各类信息上报的审核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7月15日前,上报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情况,并更新数据库信息;7月25日前,将新招募人员基本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8月31日前,根据上岗实际情况,校正数据库有关信息,之后每月更新志愿者在岗信息;12月20日前,完善服务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确保真实有效。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明确专人负责,要专机专用,切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更新、上报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要积极与基层单位沟通,明确“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引导和帮助他们切实履行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格建设者、落实国家大政方针有力践行者和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积极探索者的职责。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志愿者的工作岗位、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及时跟踪毕业生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严格按照《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志愿者擅离服务岗位、冒名顶替或出现安全健康情况的,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对不按规定擅自处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处分。

  (三)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评议考核

  各地要加强对“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采取自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从7月上旬开始,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单位对其服务期内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志愿者服务队人数的15%。考核时需填写《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 此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各设区市要将《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7月31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志愿服务协议。

  (四)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广泛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和先进事迹,宣传各地及用人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三支一扶”计划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李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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