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社会工作者
【导读】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苏州市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范围内招聘社区工会工作者。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苏州市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范围内招聘社区工会工作者。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1.按照德才兼备、平等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2.根据招聘工作要求,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1名社区工会工作者,专门从事姑苏区街道工会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工会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2.具有苏州市区户籍(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四、信息发布与报名

    1.信息发布

    在乐业姑苏网发布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填写并发送《姑苏区总工会招聘社区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到姑苏区总工会邮箱(gsqzgh@sina.com)。

    五、招录程序

    通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在乐业姑苏网上公示三天。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按1:1择优确定1名拟录用对象,进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录用和薪酬待遇

    姑苏区总工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九、本《简章》由姑苏区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725513

    点击下载>>>

    姑苏区总工会招聘社区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苏州市姑苏区总工会

    2015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宋小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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