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三支一扶
【导读】2015年云南省开展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

  1.资格复审(6月8日至6月14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面试人员名单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带齐填好的《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五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五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岗位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照网络报名信息和《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空缺岗位由州(市)“三支一扶”办按岗位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2.面试(6月8日至6月14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统一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和具体内容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自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综合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序,提出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6月9日至6月17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无递补人员的有效空缺岗位,可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本州(市)进入面试、但未列入拟招募人员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求和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一次调剂。6月17日前各州(市)将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公示(6月18日至6月25日)。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南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招募上岗

  1.确定招募人员(6月30日前)。公示期满后,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首批招募人员,并统一发放招募录取通知。

  2.岗前培训(8月20日前)。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3.签订协议(9月1日)。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4.正式上岗(9月1日)。


(责任编辑:李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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