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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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kawa kae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