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社会工作者
【导读】2014陕西招聘城镇社会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此次招考面向陕西全省招聘2500名城镇社会专职工作人员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笔试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3]107号)批准的每人50元标准收取。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纳。缴费时间为9月11日9:00时至9月19日24: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陕西人事考试网下载《2014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用A4纸打印并妥善保管,作为面试资格复审资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需要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19日17:00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21日0:00时至10月24日18:00时,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解决(联系电话: 029-87457489,029-87441673 )。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一门,科目是社区工作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9:00时至11:30时(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2014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和《2014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材》(陕西出版传媒集团三秦出版社)为准。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 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1年9月10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责任编辑:Rukawa 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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