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保障
2014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社厅牵头,与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其中,代课人员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及审批阶段的审核等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完成。
有关报名表格可以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下载后填写。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省直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0931—8723159、8725689
省教育厅:0931—8820648、8283122
省卫生计生委:0931—4818115、4818113
省农牧厅:0931—8179157、8179081
省文化厅:0931—8872257、8877312
省旅游局:0931—8411258、8411239
各市州咨询电话:
兰州市人社局0931—8487079
兰州新区组织部 0931—8259387
0935—8332933
0932—8223350
甘南州人社局0941—82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