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4006-01-9999社会工作者
【导读】2014年福建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公告



(四)确定人选:6月10日6月20日,各县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人选,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五)签订协议:6月20日—6月30日由各县民政局组织入选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六)岗前培训: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七)派遣报到:7月10日—7月20日由县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毕业生到所在服务社区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社区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社区所在县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公务员局。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
 
(二)日常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县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所在街道(镇)具体负责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毕业生所在高校要跟踪了解毕业生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
 
(三)考核管理。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公务员局负责本区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结果报送服务社区所在县公务员局,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民政厅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民政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经省民政厅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社区。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社区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协议解除工作的通知》(闽民建〔2010〕52号)执行。
 
(四)就业报到证管理。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各县民政局负责收集,经所在地公务员局改签(备注“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后,由各县民政局负责保管。
 
(五)经费保障。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社会基本保险、体检、培训经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由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六)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四、政策支持
 
(一)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引导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具体措施,也可以奖学金等方式支持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和为困难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
 
(三)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不少于当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0%比例的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四)省、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期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五)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留在服务县街道(镇)工作的毕业生,可由服务社区所在县公务员局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镇)所属有空编、空岗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
 
(六)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七)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期满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各县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民政局。
 
附件:
1、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漳州市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调剂量化考核表
 
3、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表
 
漳 州 市 民 政 局 漳州市公务员局
 
漳 州 市 财 政 局 漳 州 市 教 育 局
 
联 系 人:林俊英
 
通讯地址:漳州市大通北路61号漳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6—2023605(兼传真)、7086977
 
电子邮箱:abcd596@126.com
(责任编辑:Rukawa kaede)
分享到: 关注华图官方微信:huatuv

更多关于 福州 的内容:

更多关于 2014社会工作者 福建漳州社工考试 招考公告 的内容: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招生简章

面授课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选干部考试公安招警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选调生考试
网校课程
图书教材

问知

为您解答一切公考疑问

论坛热点

申论批改

动物福利—2012年联考
联考真题,广西省所用试卷,考生必做!线上线下皆可批改,批
我要参与已有304人参与

模考

面授咨询 网校咨询 图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