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试题资料 > 公选干 > 中央遴选干部标准模拟试卷十三(附答案)(3)

中央遴选干部标准模拟试卷十三(附答案)(3)

2013-07-15 15:29:0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6.非关税壁垒就是指除了关税以外的所有限制进口的措施。 ( )

  7.“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这是典型的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

  8.《民法通则》在债权一节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定金、违约金、抵押和留置。 ( )

  9.政府机构派出的组织并不一定都是派出机构。 ( )

  10.选拔党外党政领导干部,可以在民主党派主要领导成员中酝酿。 ( )

  1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 ( )

  12.错误的理论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 ( )

  13.真理的特性是它的客观性。 ( )

  14.检验真理需要实践,还需要逻辑证明,因此,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

  15.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强调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 ( )

  16.社会主义承认社会价值,否认个人价值。 ( )

  17.党组织决定重要问题,可以表决,也可以不表决。 ( )

  18.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 )

  19.行政诉讼中只能采用合议制审判方式。 ( )

  20.凡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都能申请行政复议,凡是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也 都能提起行政诉讼。 ( )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包装科业务员。某年某月,某印刷厂找潘某,要求调拨 纸张给该厂。潘某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印刷厂领导研 究认为,即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某的要求,印刷厂先后9次向潘某买 纸,潘某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5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 30多吨白版纸,从中获取好处费1万多元。

  问:潘某前后两次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2.安某,男,45岁,某市五彩印刷厂厂长。安某为扭转企业亏损局面,先后两次安排本厂工人 非法制作某化妆品公司已注册的化妆品商标印版,并为其他厂家印制假冒化妆品商标标识 等10万余套,非法经营额达15万元,非法所得10万余元。

  问:何为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应如何认定与处罚?

  五、改错题(请将下面错误的地方改正过来,本题10分。)

  1.以上意见,如有不当,请即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2.今年底前后,全县预计能建造公路约100多里左右。

  3.某市某局关于批复某问题的函。

  4.我们一定要严厉打击少数腐败分子,把反腐败进行到底。

  5.该犯持枪拒捕,当场将我武警战士刘涛同志击毙。

  6.阿克苏县全县7个乡都种上了桃树。

  7.这位经理十分精明,其做生意时特别善于谈判。

  8.北京市的许多中学,在电化教学的状况下,教学质量有了提高。

  9.湖南和湖北的部分地区今夜有小到中雨。

  10.这是一个部门全年的财力情况统计表。

  六、综合分析题(本题20分。)

  1.论述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的内涵、相互关系及意义。

  2.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应该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以人为本、协调、全面、可持 续的科学发展观?

  参考答案

  _、单项选择题

  1. B 2. A 3. C 4. D 5. B 6. A

  7. B 8. C 9. C 10. D 11. D 12. C

  13. A 14. C 15. B 16. B 17. D 18. B

  19. C 20. C 21. A 22. A 23. C 24. B

  25. C 26. D 27. A 28. D 29. B 30. C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D 3. ABD 4. ABCD 5. ABCD 6. BD 7. AD 8. ABCD 9. BD 10. ABD 11. ACD 12. BC

  13. ABCD 14. ABCD 15. ABC 16. BCD 17. ABC 18. ABCD 19. ABCD 20. AB

  三、判断题

  1. x 2. V 3. V 4. x 5. x 6. v

  7.X 8.X 9. V 10. V 11. \/ 12. \/

  13. V 14. X 15. X 16. X 17. X 18. V

  19. X 20. X

  四、案例分析题

  1.【答案要点】

  潘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潘某的职责就是管 理纸张的销售,他在销售过程中巧立名目,从中索取“奖金”和接受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完 全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再者,《刑法》第93条规定,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 作人员论。潘某正好具备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特征。所以,被告人 潘某构成了受贿罪。

  2.【答案要点】

  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 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单位犯罪是指以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牟取利益,按单位的意志决定实施的犯罪。构成单位犯罪必须具备

  以下几个条件:

  ①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②为本单位牟取利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单位内部成员假借单位名义实施 犯罪牟取个人私利的,不是单位犯罪,而只能是单位成员的个人犯罪。

  ③必须是经单位决策机构作出的决定或由负责人决定的。若不是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 人员决定的,应以个人犯罪论处。

  ④构成单位犯罪,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刑法》第31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 定,对单位犯罪一般采用“双罚制”。本案中,安某身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视国家法律,安 排工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罪,应依法对其判处刑罚,并对其所在单位判处罚金。

相关内容推荐

(编辑:admin)
华图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