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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及解析(7)

2013-02-01 16:07:24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宏阳股份

   2012年7月14日浙江省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 哲学的基本问题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一个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认为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即思维可以认识存在,意识可以认识物质世界的观点就是可知论。相反,如果认为思维和存在不具有同一性,即思维不能认识存在,意识不可以认识物质世界的观点就是不可知论。对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不同回答区分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故本题选择B。

   2.C[解析] “诚”或“不诚”属于人的主观意识和态度,“灵”或“不灵”属于事件的客观结果。做事情能否成功达到目标,关键在于在实践中是否尊重了客观规律,如果违背了客观规律,尽管具有完成任务的诚心和诚意,也难免会失败。“心诚则灵,心不诚则不灵”的说法片面地夸大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A、B、D三项内容均与之不符合。故本题选择C。

   3.D[解析] 发展的本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这是通过否定之否定规律实现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它是事物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故本题选择D。

   4.A[解析] 黑格尔曾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一样的。丰富的经验积累能加深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即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认识来说明。故本题选择A。

   5.B[解析]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其不确定性是指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具有条件性。即任何实践都受到一定具体条件的制约,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实践受时间、地点、历史条件和认识深度等多方面的限制,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人类的认识作出检验。故本题选择B。

   6.A[解析]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依据商品的价值量来进行。故本题选择A。

   7.B[解析]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也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故本题选择B。

   8.D[解析]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故本题选择D。

   9.C[解析] 根据我国国情,中国现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故本题选择C。

   10. C[解析]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和基本要求。“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的唯物史观,丰富深化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反映了时代进步潮流和历史前进方向,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故本题选择C。

   11. B[解析]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我国应对未来挑战的重大选择,是统领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主线,是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根本途径。故本题选择B。

   12. A[解析]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它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着理论基础和精神支柱的作用,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故本题选择A。

   13. C[解析]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十五大报告又指出: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也就是说,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故本题选择C。

   14. D[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故本题选择D。

   15. C[解析] 法的适用,通常称为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的遵守,是指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即所有的社会主体都必须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法的执行即执法,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故本题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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