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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2-12-03 10:39:52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09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卷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资料

  1.2008年夏天,上海一篇满分的高考作文《他们》引起了广泛的热议,专家称这是上海近年来高考中难得一见的佳作。

  在城市的尽头,没有繁华的街市,闪亮的霓虹;在城市的尽头,只有破旧的棚户区,有饱经生活风霜的生命;在城市的尽头,有他们这样一群人。

  让我怎样称呼他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民子弟?抑或是农民工二代?不,我不想用这些冰冷的名字称呼他们,我多想叫着他们带着泥土气息的乳名,拉着他们的小手,走近他们的生活……

  他们从小生长在故乡的青山绿水中,纯洁的灵魂在田野里抽穗拔节。在山野的风中,他们奔跑着,憧憬着。风从田野中吹过,吹进了城市,为了生计,为了未来,他们跟从父母来到了城市,在城市的尽头扎下了根。于是习惯了青山绿水的双眸第一次触碰到了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他们不知道怎样穿过六车道的马路,小小的手指怎么也数不清写字楼的层数。繁华的现代文明不曾给他们带来任何快乐,这一次,却在心上烙下了深深的痕迹。

  他们背起书包,小心翼翼地融入城市的生活。可是却在“城市人”异样的眼光中,第一次明白了户口与暂住证的区别。他们都是父母心头的宝啊!却过早地承担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负担。

  放学回家,他们做好简单的晚饭,父母还在工地或菜场上劳作;午夜醒来,泪眼中城里的星空没有家乡的明亮;悄悄许愿,希望明天他们的打工子弟小学不会因交不出电费而被查封……

  然而,在他们日益长高的身体上,我看到了他们的成长。记得一位记者问一个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学成后是否会回到家乡时,小姑娘毫不犹豫地说:当然,一定回去!那一刻,我差点落下泪来,为他们的成长。

  记得那年春晚他们稚气的宣言:“我们的学校很小,但我们的成绩不差”“我们不和城里的孩子比爸爸”“北京的2008,也是我们的2008!”他们逐渐成熟,告别昨天的羞怯,开始迎接新的一天。

  虽然,他们还在为不多的学费而苦恼;虽然,学校还是交不上水电费;虽然,还有好多体制还不够完善……虽然有好多个“虽然”,但是,只有一个“但是”就足够了,已经有好多视线转向他们,他们正在茁壮地成长。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照亮了城市的尽头,照亮了他们的生活。

  他们,终将会成为我们。

  2.11岁的湖北小姑娘兰兰几年前跟着打工的父母,在沿海某城市打工子弟学校读书。因为交不起借读费,再加上公办学校学位满了,兰兰一直无法得到较高质量的教育。无奈之下,今年春天父母又让她回到老家上学。兰兰又从流动人口子女变成了留守儿童,过起了跟父母“分居”的日子。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数据统计表明,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总数已达到2.1亿人。数以千万计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相关数据显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是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堪称和平时期人类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随之凸显。一方面,农民工子女受户籍制度限制,难以享受到和城里孩子同等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充分落实,仍存在很多障碍,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把子女留在农村,形成了大规模的留守儿童群体。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难题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3.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流动人口出现“家庭化”趋势。据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2007年北京市总人口数量已经突破1700万,其中流动人口超过510万,约占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另据北京市教委统计,截至2006年暑假前,全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共计36万余人。

  在这个大背景下,一批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应运而生。靠着低廉的收费、简单的入学手续、地处农民工聚集地等优势,打工子弟学校日益增多。然而,校舍、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使其成为有关部门取缔的对象。

  对于城市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国家已经确立了“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但目前仍然有相当数量的流动儿童因各种原因难以进入公办学校,而是选择到打工子弟学校就读。在经历多次“取缔风暴”之后,打工子弟学校的数量依然呈攀升趋势。

  打工子弟学校的强大生命力源自“市场的需求”。日前,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针对北京6所打工子弟学校的100名学生和68名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有76%的被调查学生表示“喜欢打工子弟学校”,受调查的家庭中有79.7%是夫妻双方在外地打工,67.2%因家中无人照顾和43.3%担心孩子得不到良好教育的父母,选择把孩子带到城市接受教育。

  几乎所有受访家长都希望“把孩子送到公办学校就读”,但问起如果打工子弟学校被取缔,父母将如何安置孩子时,超过50%的人表示会将孩子送回老家上学。为何家长放弃送孩子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呢?为什么不选公办学校?

  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调查发现,有67.7%的人因“公办学校不招收外地进京人员子女”和“孩子在公办学校受歧视”而被迫选择放弃送孩子到公办学校就读。

  “这个答案似乎与国家政策不一致,却是真实情况。”“打工妹之家”干事焦方凤长期负责流动儿童教育项目,据她了解,公立学校限于校舍面积、教师数量等问题,首先要保证本地学生能够享受到教育资源,于是设立了一系列“门槛”控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数量,如“入学资格考试”中语文、数学要达到90分以上,家长要出具“五证”--户口本、暂住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的证明,以及成为潜规则的“赞助费”……很多家庭无法负担这些社会成本,送孩子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便成为一种奢望。

  4.据广州市教育局统计,共有40多万外来工子女在广州市各类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城市将外来工子女逐步吸纳进公办学校,但是目前政策落实还不能一步到位,需要分阶段推进。根据广州市相关规定,目前外来工子女在广州农村入学免借读费,在广州城市入读义务教育需缴纳500元/月的借读费。广州市教育局最新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共有43.025万外来工子女在广州市各类中小学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其中近30万分布在各类民办学校,只有约1/3在公办学校就读。如果将这30万学生“消化”掉,至少还需要新建几百所公办学校,学校用地、师资等都成问题,决定了这是一项需要逐步推进的工程。

  5.目前我国城市流动儿童少年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接受教育:一部分在公办中小学借读是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主要形式。流入地学校参照当地政府拨款作为收费标准,吸收流动儿童少年自发借读。学校安排儿童少年插班学习或单独编班。全国大约有70%的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的公办中小学借读,他们和城市里的孩子们一样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如杭州市区流动儿童少年有66%在公办学校插班就读。但即使这些流动儿童能在城里的公办学校上学,他们也只能属于借读生,所接受的来自学校和教师的关心与本地孩子仍然有所区别。

  另有一部分流动儿童少年在民办、私立学校就学。在南方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流动人口多以经商为职业,有些人一旦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便希望子女能够在符合国家办学标准的民办或私立学校就学,所以这些地区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私立学校发展得较快。

  还有一部分流动儿童少年就读于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由于在城市正规学校借读需要缴纳昂贵的教育费用,所以大部分流动儿童就读于这类学校。这些学校数量多,发展快,就读这些学校主要原因是其收费低廉,上海有30多万流动儿童少年在由外来人员举办的500多所简易学校中学习。

  城市流动人口子女与同龄城市儿童相比,受教育的权利是不平等的。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这两个基本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流动人口子女也是我国的公民,也应享有和当地人一样无条件受教育的权利。因此教育平等权利问题成为当前我国教育领域内存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利的不平等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研究的热点。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教育领域的正义和公正,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全社会都应对他们的教育问题给予高度的关心和重视。实施全民教育,推进教育权利平等,是当前中国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教育平等权是种种平等权的一种,它的价值根基是人格尊严,反对任何在教育方面的歧视性对待,这首先就包括教育内容方面的平等;其次是机会均等;再次是享受国家提供的平等的教育设施。长期以来,教育投入比例失衡,高等教育的投入高于中等教育;城市人口虽大大少于农村,城市教育投入却高于农村,教育资源也较丰富。

  6.随着流动人口的出现,许多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也大规模地出现。从学校内部管理的情况来看,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中有一定规模的学校已有一定的管理规范化趋势。市场竞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家长的要求是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加强师资管理、教学管理的动力,并有可能促进其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但是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情况:学校的师资来源是流出地的教师,教师工作量大,任务重,待遇偏低,因此教师队伍的稳定性较差,为流动人口子女所提供的义务教育水平往往不高。有些学校甚至不具备办学资质,有些教师文化程度低,无教师资格证书。如有个小学教师本人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水平,而让他教小学一年级。如此情况难以保证流动人口子女教学质量。这些学校大部分条件相当简陋,教室采光、通风不好,有些甚至是仓库、公房等。教室面积、课桌椅等不合要求,厕所、饮用水、饮食卫生存在隐患,不少学校操场、体育设施都缺乏,影响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教材采用各地不统一,缺乏统一的教材管理和统一的考核标准,教育质量参差不齐。还有的经费短缺,学生的常见病防治、体检等都跟不上,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些学校收费低廉导致了办学者尽力压低成本支出,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教学质量较难保证。〖=2〗

  7.美国联邦政府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教育政策,这一政策主要留给州政府来制定。各个州往往对流入人口在本州获取教育利益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限制其他州的居民单纯为了从本州获取教育利益而迁入,以保护本州常住居民的利益。联邦政府和联邦法院的主要责任在于审查各个州的流动人口教育法律和政策是否符合美国联邦宪法的精神,既限制州政府对新迁入本州居民的歧视行为,又制止个人和家庭单纯获取教育利益的不合理迁移。在人口流动和迁移中的受教育权的保护问题上,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利益和担当的角色并不完全一致。

  美国宪法没有把受教育权利作为基本的人权,但是美国宪法隐含着迁徙权利为重要的基本权利。美国出于保护迁徙权利的需要,来保护迁徙和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权。根据权利在美国宪法文本、结构、渊源历史之基础的稳固程度,在美国各项权利的排序为:州际迁移权、隐私权、选举权、生存权、教育权。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使用“合理性检验”标准审理了“圣安东尼奥案”,审查德州的教育财政制度。在该案的判决中,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受教育权非常重要,但是教育权的重要性比不上宪法中所规定的权利的重要性,“教育不在联邦宪法明示保护的权利的范围之内。我们也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表明宪法默示保护教育权”。这否认了教育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对流动人口和家庭的受教育权保护将很不利。美国在这方面的特点在于通过保护迁徙权利来保护迁徙和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权。

  在美国,迁徙权和受教育权受保护的宪法依据为“优惠与豁免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美国联邦宪法第四章第二节规定:“每个州的公民均享有诸州公民所有优惠和豁免权。”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者入籍、并受制于其管辖权的人,都是合众国和其居住州的公民。任何州不得制定或者实施任何法律,来剥夺合众国公民的优惠和豁免权利。”这就是“优惠和豁免条款”。根据这两个条款,流动人口有权享受流入地政府提供的教育服务,而且新迁入的居民与本州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保障新迁入本地居民的教育权利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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