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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河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2-11-15 10:47:0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05年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招录考试

  《申论》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满分:100分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30分钟,作答9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照后面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二、给定资料

  【材料1】

  近日,《了望东方周刊》曝光北京新兴医院夸大治疗效果,用广告炮制“送子”神话,引发了全国媒体的关注,一场有关明星诚信危机的争论再度热起来。全国20家电视台频频播出的由唐国强、解晓东主演的广告片让很多人记住了北京新兴医院--这个专治不孕不育的医院,片中一幕幕温馨感人的家庭故事,解晓东深情款款的歌声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最近《了望东方周刊》报道,北京新兴医院其实是用钱炮制了一个“送子”神话,所谓的高疗效是亿万元广告吹出来的。一时引发全国媒体关注此事,唐国强、解晓东两位明星也遭到质疑。

  【材料2】

  据报道,北京新兴医院曾被卫生部门多次查处,在2002年的一次检查中,卫生部门发现该医院药房是用很大的秤像称粮食一样称药,连中药房最必需的戥子都没有。同时号称“送子观音”的不孕不育诊疗中心副主任高雅儒曾是北京一家企业医院的主治医师,只学过西医,根本没有学过中医;该医院的药方竟是小护士开的,该医院号称能治好国际上无法攻克的不孕不育病症,都只是为了骗取病人的药费而已。该报道一见报,犹如平地惊雷,引发全国上下一片讨论。唐国强和解晓东是北京新兴医院重金聘请的形象代言人,在电视上高频率的露面和说辞,给医院带来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曾给很多明星做过中介人的北京资深文化策划人戴开明表示,很多艺人在选择广告时只看重利益,而不管广告的真实性。虽然,全国媒体频频曝光新兴医院的“吹嘘”行为,但无疑,该医院的宣传策略是非常成功的,上亿元的广告铺天盖地,唐国强、解晓东的形象代言,使北京新兴医院两年内火了起来,而且“一夜暴富”。

  【材料3】

  因在各地电视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宣称自己的“五虎消癌汤”对各种癌症都具有药到病除的神奇疗效,北京乾坤医院被丰台工商分局立案调查。据有关人士介绍,对乾坤医院的调查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重点部署进行的。经过工商人员调查发现,乾坤医院广告中使用医生、专家的名义和形象,用虚构的患者作证明,夸大疗效,宣传的“五虎消癌汤”药品没有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而且该医院在各地电视台发布的广告,有的根本没有广告批准文号,有的则是虚假的冒用他人的批准文号。工商人员称,上述情况足以证明北京乾坤医院广告存在虚假宣传,是典型的违法医疗广告。工商部门通过取证,按照《广告法》的规定,根据北京乾坤医院非法所得,给予20万元的处罚。

  【材料4】

  “百姓放心医院”、“一流技术,一流效果”、“不开刀、不住院、无痛、无肿”、“韩式美容”……充满诱惑的违规、虚假医疗广告,频频出现在各媒体。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在加大对违规医疗广告监测、处理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对虚假医疗广告的识别能力,避免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健康损害。《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公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广告证明》的单位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必须与广告内容同时发布;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暂停对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恶性肿瘤、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发布医疗广告。

  【材料5】

  北京市卫生局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说,按1993年发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法医疗广告,最高可按广告费用5倍或5000元处罚。这些费用,医疗机构通过招徕业务很快可以得到弥补,因此对其触动不大。如广西一家媒体因刊登非法医疗广告被罚款40万元,而其违法医疗广告收入有3000多万元。一家媒体广告负责人曾坦言:“工商处罚有个底线,不至于影响报纸的生存。”

  【材料6】

  根据当地广告监测部门的监测,近来,申城一些医疗机构相继聘请国内当红影视明星担任形象代言人,以“健康大使”、“爱心大使”等名义为其医疗服务或产品作宣传。由于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形象代言人的“明星效应”通常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不少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企业纷纷效仿,“名人代言”一时间成为医疗广告领域的新热点。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吴敏表示,作为特殊商品,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都关乎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我国《广告法》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能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其他推荐语进行宣传。

  他分析,如果“形象代言人”曾经接受过相关医疗机构的服务或使用过相关医疗器械、药品,此类广告就涉嫌变相使用患者或消费者的名义为医疗服务和产品作证明,明显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反之,如果“形象代言人”根本没有接受过相关医疗服务,也没有使用过相关产品,就公开为这些机构或产品代言、进行广告宣传,则会误导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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