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三支一扶
【导读】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11号)精神,2009年我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11号)精神,2009年我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谯城区、蒙城县、涡阳县各20名,利辛县40名,合计100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本省范围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和2007年以来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2日-25日。

  2、报名地点:各县区人事局。联系电话:谯城区0558-5522032、利辛县0558-8812151、蒙城县0558-7632037、涡阳县0558-7220577。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皆为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免费采像(本人不能到报名现场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照片,具体方式与各县区报名点联系)。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生证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报名时填写招募“三支一扶”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一个县区。

  4、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考生于7月22-23日到各县、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为2009年7月26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2、考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考场设置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参考用书为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编写、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09年版,35元/本)、《安徽省2009年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参考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8元/本)。报名时考生可自愿订购上述教材,省人事考试院会同出版发行部门于7月3日前将教材统一送达各县区。

  4、成绩公布:8月7日20时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和电信声讯台16887734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于8月8日在亳州人事人才网、亳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成绩。本次考试均为计算机网络阅卷,原则上不予查卷。

  (三)考核体检

  8月中旬,根据各县区招募计划,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遇分数相同,则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为准。体检按照《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健康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递补一次。

  (四)审核确认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在亳州人事人才网、亳州人事考试网公示3天。公示后,招募的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后报省“三支一扶”办进行确认。

  (五)培训上岗

  市“三支一扶”办组织岗前培训,各县区“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服务单位,培训结束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待遇和优惠政策

  今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确定生活补助标准,按月打卡发放。以县区为单位,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直至服务期结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被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其他优惠政策仍按照皖人发〔2006〕49号、皖人发〔2008〕44号文件执行。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毕业生和社会各界对招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对招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监察部门对招募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招募工作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在招募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三支一扶”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8-5555295。监督举报电话:0558-5555885,5555812。招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可在安徽人事编制网(www.ahsrst.cn/)、亳州市人事人才网(www.bzrsrc.com/)、亳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bzrsks.org.cn/)查询。               


亳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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